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安全基本常识,使游客参加旅游活动的计划能圆满、愉快、顺利完成,本公司特制定旅游安全须知,请游客认真地阅读并切实遵守。
带好物品,准备心情,我们出发
一、基本注意事项
1、请游客务必带上身份证(儿童带上户口本)、个人旅行用品,准时到达约定的集合地点,并在胸前佩戴好旅行团团章,以便导游识别。
2、行程中,游客应服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请勿迟到;集体活动为最安全的旅行方式,请游客切记。
3、行程中,游客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随身携带一些必备的药品(如感冒药、止泻药、晕车药、创口贴等),根据天气变化准备衣物及雨伞或雨披。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等。
4、行程中,请游客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小孩单独行动并随时注意其安全,由于各景区旅游者较多,请游客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以防被盗。
5、游客应选择适合自身健康状况的活动项目。除特殊团队外,本公司不建议游客参加赛车、赛马、攀岩、无动力滑翔、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跳伞、热气球、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也敬请游客尽量不要去参加此类活动,如游客坚持参加,请自行承担风险。
6、行程中,如遇自然灾害、战争、恐怖活动、动乱、骚乱、罢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发生,本公司经游客同意并签字确认后,可变更行程及活动内容。因滞留期间发生的膳宿费等增加的旅游费用,应当由双方协商后合理分摊。
7、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时,由于国内、国际航班中加班机、包机的数量大,极易引起航班的延误,如遇这种情况,请游客在候机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航班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同时,航空公司因运力等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航班,如有此情况发生,本公司在征得客人同意并签字后,将对旅游行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敬请配合和谅解。
8、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期间,由于景区游人较多,存在排队等候游览的现象,请游客理解与配合,耐心等候,完成游程。
9、游客应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径地区当地少数民族的民俗习惯。
10、旅行团出发前,本公司会给每位游客分发一份《旅游行程单》,其中有具体的行程安排、境外接待旅行社名称、导游联系方式及旅途酒店信息等。 旅行活动中,涉及第三方供应商,如:航空公司、汽车公司、酒店、餐饮等介入整个服务工作,如遇不可抗力需改变行程的,征得游客认可并签字,方可进行变更,也请旅客对于行程安排的调整予以配合和理解。
二、乘坐交通工具安全事项
1、游客乘座的交通工具(包括飞机、汽车、火车、轮船、地铁及景区内的游览索道、观光车、游艇等,下称交通工具)在行驶的途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领队、导游的安排及指挥,请勿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游客应尽力施救或者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2、游客乘座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3、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不要将头、手、脚或者行李物品伸出窗外,以防意外发生,请勿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4、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请随身携带贵重物品。
5、游客乘坐飞机时,应随身携带有效身份证(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年满16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游客须持派出所证明原件),并注意保管;导游分发机票或者登机牌时,游客应注意机票或者登机牌上的姓名、往返时间、抵离目的地、航班号是否正确,如因游客原因或者机场出票系统故障造成游客不能登机,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但应协助游客处理。
6、游客乘坐飞机时,托运行李以每人一件(20公斤)为限,若超过请游客自付超重费;按《中国民航总局公告》及各国(地区)航空公司和海关规定,托运行李和随身携带行李不得携带违禁物品,中国机场始发的国内航班;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亦不允许随身携带。不清楚相关规定的游客,可以事先征询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和带团领队。
7、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飞行安全,扣好安全带,不带危险或者易燃品,不在飞机升降期间使用手提移动电话、移动电脑等相关电子用品。
8、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时,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特别是乘坐快艇游玩时,所有游客请抓紧扶手,务必请游客不要坐在船头,以免发生不测。
享受沿途美景的时候,有我们在关心您的吃住行
三、住宿安全事项
1、抵达酒店后,游客须听从领队、导游安排;酒店住宿为双人标准间,自由组合为原则,请游客互相礼让使用房间内卫生设施、电器设备等;儿童是否用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如果游客特别指定单人房间,请于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以免出行后产生纷争。
2、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路线。
3、进入客房后,请及时了解房间内设备情况,如房门插销、浴室水龙头开关、电视及冰箱饮料等,如有不能使用或者缺损的情况,请及时向导游反映,退房时请提前结清房间提供的饮料、食品、洗涤和长途电话费用。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者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客房,出入客房要锁好房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如随身携带,请注意保管,切勿离手,以免被盗。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导游并记下他们的手机号码,外出前到酒店总台领一张饭店房卡,如果游客迷路时,可以按房卡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6、如游客选择消费酒店的配套健身娱乐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7、遇紧急情况请勿慌张:发生火警时请勿搭乘电梯或者随意跳楼,应镇定判断火情,主动实行自救;若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者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顺墙爬行;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者泼水降温的方法等待救援,或者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四、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外出旅游,游客应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未剥皮的水果,避免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
2、在旅游目的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3、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保障自身安全。
4、为防止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五、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提示和忠告,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游客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游客须注意乘船安全,应穿戴救生衣,严禁下水游泳。
4、海拔3000公尺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游客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兴奋,洗澡水不易过热,学会正确呼吸方法。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重心脑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5、泡温泉时,游客应注意水温和矿物质含量是否适合自己的身体,有些疾病不宜泡温泉,请遵医嘱。
6、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7、在景区参观游览时,请听从导游的安排,不要擅自离队,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者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
8、自由活动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谨记导游提醒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景区的各种公告和警示牌;在拍摄照片时,游客不要专注于眼前的美景,而忽略了身边或者脚下的危险。
六、特别告知
1、未经本公司同意而自行参加的活动,请旅客自负风险。
2、按照我国有关规定,游客不能参与赌博和色情场所活动。
3、游客自行购物时请慎重,同时索取购物证明和相关证书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凭证。
4、请勿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也勿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者取物。
5、无意购买物品时,请勿向商家问价或者还价。
6、请勿前往管理混乱的商场或娱乐场所。
7、在热闹拥挤的场所,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以免被窃。
8、在景区内游玩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请勿单独外出行动。
祝您愉快出行,满意而归,期待下一次和您见面
七、团队互助和配合
1、游客参加团体旅游时请守时,请勿迟到,尊重大家的时间。
2、请游客在胸前挂团体识别证,以利导游及旅行团成员相互辩识,增进友谊。
3、团体旅游应彼此谦让,互帮互助,共同享受旅行乐趣。
4、游客在旅途中如有不顺心之处,请及时和全陪导游沟通,本公司和领队会与当地旅行社协商解决,游客也可以直接致电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八、温馨提醒
1、为了确保旅行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老年人和身体虚弱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
2、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如危及其他游客的健康和安全,其本人或者法定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免责条款
1、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本公司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因本公司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游客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本公司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游客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在事前已尽到必要警示说明义务且事后已尽到必要协助义务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旅游过程中,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遗失、损坏旅游者托运行李的,旅游者应当向上列经营者主张赔偿,旅行社履行协助义务。法律法规对航空、轮船、铁路经营者的赔偿责任有限制的,旅游者不得就其行李损失超过赔偿责任限制部分,向旅行社要求赔偿。
十、结束语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国内旅游安全是本公司与全体游客的共同心愿与责任。尊敬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
旅行社名称:
就《国内旅游合同》及《国内旅游安全须知》中涉及的“温馨提醒”及“免责条款”相关内容,你公司已提醒我注意并向我作了充分的说明,对此内容我已知悉,根据我目前的健康状况,我适宜参加本次旅游。
游客(签字): 年 月 日